一、VOCs是臭氧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,尤其是涉及喷漆、印刷等生产工艺的相关行业,现在成为VOCs污染排放重点监管对象。家具制造行业是典型的VOCs排放行业,该行业在表面处理、涂料装饰(染色或着色、调漆、涂漆、涂层干燥、贴面、喷枪清洗)、漆膜修整(补漆)等过程中使用的油漆、木工胶等胶黏剂会产生一定量的VOCs。相关VOCs源谱测试可知,家具制造行业排放的VOCs中,约60%为苯系物, 20%为烷烃类物质。研究表明,苯系物是生成臭氧的优势物种。
家具厂废气处理设备
二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四十五条:“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,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,并按照规定安装、使用污染防治设施;无法密闭的,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。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***百零八条:“违反本法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拒不改正的,责令停产整治。
三、 家具制造行业在喷漆过程中,必然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,如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喷漆,或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措施,属于无组织排放,造成环境污染。家具制造生产企业应对该案引起重视,严格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,既要发展生产,更要保护好生态环境。
家具废气处理设备案例
四、喷漆作业哪些废气处理环节需注意?
家具制造行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涂料、胶黏剂VOCs含量应当符合《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》(GB18581-2020)、《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》(GB33372-2020)及《江苏省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限量》(DB32/3500-2019)的规定,调漆、涂装、施胶、干燥、辐射固化、喷枪清洗等过程,应当按照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》(GB37822-2019)要求,在密闭设施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,产生的废气应有效收集并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经处理后达标排放,含VOCs残留的废油漆桶、废溶剂包装应当加盖密封并及时转移进危废库。
备注:文章参考来源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